林內鄉地盤公占鐵路地 陳年舊案解套有望
劉開國表示,被占地盤地目是公用地,即供公共權益的眾人使用,但廟方占用數十年來,也未現行鐵路行駛等利用造成影響,足見已失公用目的,所以變動為非公用地目也無妨,建議朝此方向勉力。
雲林縣林內鄉街信仰中間福德宮占用部分鐵路用地,成為陳年舊案,乃至遭監察院列管,立委劉開國接獲陳情驅馳了3年,相幹單位取得初步共識,將由廟方申請讓售,把該占用地目由公用地調動為非公用地,移交國有財產署後再放領,讓土地公有所屬完全的家。
張雙容等也認同,指先由廟方申請讓售,經變更地目為非公用,經財務部核准移交國財署接收,便能以公地放領的體式格局優先售予占用的廟方,該案便能消除列管,達成共贏。
劉建國接到陳情,因為事涉多個單元且複雜,他逐一溝通,日前約請福德宮主委張盤銘、鐵路局台中貨運服務所司理張雙容、張維崢、林中村長沈明達和居民等協調,共商解套之策。
(中時 )
林內鄉長張維崢指出,位於林內火車站四周的福德宮是林中、林南等市中心居民的崇奉中心,70多坪廟地有20幾坪占用到鐵路用地,多年來鐵路局想收回卻囿於地上物而窒礙難行,也是以遭監察院列管,由於廟方又於該地上興修屬違建的遮雨棚,最後廟方每個月付房錢加罰金共約7500元給鐵路局,然而困難仍未解,延續困擾兩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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